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_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官网
(2020)港破字第11-1号屯溪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8日作出(2020)皖10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公司”)破产申请一案,并
(2020)港破字第11-1号屯溪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8日作出(2020)皖10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公司”)破产申请一案,并指定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担任港中旅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公开招募港中旅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基本信息港中旅公司原为黄山原野旅行社,1993年2月由黄山旅游局批准设立。
2001年10月,汤口镇人民政府将黄山市原野旅行社整体出售给个人经营2011年9月15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5.71万元,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20万元,2013年4月10日,中国旅行社黄山原野有限公司更名为港中旅公司。
目前港中旅公司现注册资本为520万元,股东为吴波和杨若玉,吴波持股比例为51%,杨若玉持股比例为49%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波,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3号华山徽宴酒店A区6楼,经营范围为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国内、入境、出境旅游招徕与咨询业务;会务服务;保险代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港中旅公司现已经停止营业经管理人调查,港中旅公司名下共有分公司54家,其中注销8家,吊销2家管理人通过屯溪区人民法院按照工商注册地址已经向所有分公司邮寄停止营业的告知函以及调查清单,目前已有20家分公司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停止以港中旅分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同时该20家分公司在调查清单中均表示其系挂靠在港中旅公司名下,财务、人员均独立于总公司,并且对外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二)主要资产1、现金存款港中旅公司名下现有银行存款人民币777,834.18元2、对外投资公司对外投资账面数为2,100,000.00元,其中向港中旅国际合肥旅行社有限公司投资成本 300,000.00 元,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向黄山华澳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本1,800,000.00元,持有该公司36%的股权,但现两公司均已停止经营。
港中旅国际合肥旅行社有限公司现账户上存有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经管理人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波核实,该公司尚欠职工工资约600,000元黄山华澳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现有商铺两间,一间建筑面积为181.76平方米,另一间建筑面积为238.26平方米。
经管理人向该公司另一股东胡荣华了解,黄山华澳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仍享有部分债权,对外不负债务(三)项目优势港中旅公司系一家具备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存续期间近27年之久,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在全省各地设有分公司54家,形成庞大的旅游网络体系。
同时公司总部设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周边有黄山、西递、宏村、太平湖等众多名胜景区,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旅游配套设施完备,在全省旅游行业都具备较强的影响力二、参与投资需满足的主要条件参与投资港中旅公司需满足主要条件如下,请意向投资人知悉:
(一)招募底价本次招募底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即投资人提供给港中旅公司的偿债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二)偿付资金支付时间投资人应在《港中旅安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之日起一周内支付投资款人民币50万元,在签订《港中旅安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剩余投资款人民币100万元。
(三)资产交割方式投资人在付清全部投资款后,管理人协助投资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同时办理港中旅资产移交手续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一)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且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伙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
(四)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具有经营旅行社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择四、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于2020年9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及与本资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报名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重整投资意向书》(若是企业法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司公章;若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二)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三)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参与港中旅公司重整投资遴选及投资港中旅公司的内部决议原件;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四)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的,参照以上内容提交报名材料五、审查确定(一)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排除;对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入围投资人,并发送入围通知书。
(二)入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入围投资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在7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入围投资人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账 户:179757053069(三)尽职调查入围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可对港中旅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入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解答相关问题尽职调查应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7日内完成。
入围投资人应出具保密承诺书,对知晓的事项承担保密责任(四)入围投资人根据其尽职调查结果,并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完成尽职调查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的《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投资资金额度、偿债资金总金额、经营方案、资金到位时间、偿债方案、履约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基本内容(五)管理人将根据投资人的《投资方案》择优确定(六)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书面《投资人资格确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投资协议的签约,签约过程中投资人、管理人可就正式投资协议的条款进行协商,但正式投资协议设定的投资条件不应低于本公告第二条参与投资需满足的主要条件中的各项内容。
(七)注意事项:投资人在参与招募的过程中,不得就招募价格及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其他投资人互相串通,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投资人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八)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杜律师(18755944575);吴律师(18755995203)。
(九)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管理人报名参与重整,报名截止至2020年9月25日六、特别说明(一)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负责监督(二)本公告中的数据仅供参考,所披露的全部信息、数据可能存在瑕疵。
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三)本公告不视为邀约,仅为要约邀请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四)本公告所列港中旅公司的相关情况为管理人前期调查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环节向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并且以核实的内容为准,在此期间,管理人可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原标题:《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