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青年旅行社:沈阳青年旅行社旅游报价
3月1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联合发布旅游为准备出行的您提个醒遇“强制购物”非买不可怎么办。小张在旅行社报名了“1000元双飞5日游”,合同中明确注明此次出行不得强制消费。消费提示 不合理的低价团有风险,旅行社可能通过诱骗旅游者购物或参加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
3月13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 向社会联合发布旅游 为准备出行的您提个醒 遇“强制购物” 非买不可怎么办? 小张在旅行社报名了“1000元双飞5日游”,合同中明确注明此次出行不得强制消费。
但到了目的地,他被带至指定特产店强制购物 消费提示:不合理的低价团有风险,旅行社可能通过诱骗旅游者购物或参加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报团时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要理智考量,避开一些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团出行前请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旅游行程安排,提前了解旅行过程是否有购物点、是否有自费项目的约定,约定不明时要主动询问销售人员,并在合同上标明。
旅游过程中,旅行社擅自增加购物点,延长购物点停留时间,诱导、强迫购物的,旅游者要留存好录音、录像、购物凭证等证据,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行社“霸王条款” 有效吗? 小王报名参加跟团游,出游第二天,因为家里有急事,小王临时取消了后面的行程事后,小王向旅行社提出返还后面几天的团费旅行社拿出小王在该旅行社小程序上签名的电子合同,告知其按合同约定“客人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
消费提示: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一般都是提前拟好的格式合同,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逐条阅读,遇到不合理的条款应及时要求旅行社做出解释、删除或者另外签订补充协议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上签订电子合同时,要留意要求勾选、弹窗的内容,特别是字体加粗、加黑的内容是否与旅游者的权利、旅行社的责任有重大利害关系,是否在自己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范围内。
发生意外 旅行社赔不赔? 小李参加某旅行社的出国游,在旅行过程中乘坐为该旅行社服务的当地某旅游公司旅游大巴,由于车辆失修且车速过快,大巴翻车,造成小李受伤小李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以合同约定“旅行的安全问题由当地旅游公司负责”,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提示:旅游者在订立旅游合同时,要注意签约的对方名称是否与旅行社营业场所公示的主体一致在旅游途中发生事故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由签约的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不得转嫁责任给其他主体旅行社一般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当旅行社不赔偿又不积极向保险公司报险理赔的,旅游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
购物遭遇“价格刺客” 怎么办? 小赵到外地“特种兵式”旅游,在早市摊位上选购烤鱼片时,小赵询问价格,摊主答:“今天特价15(元),平时都20多(元)呢”小赵遂选购了一些烤鱼片,摊主收了小赵750元。
小赵拎着鱼片到市场公平秤处一称,只有2公斤多,小赵找摊主理论,摊主说:“烤鱼片是15元1两,吃的东西拿走就不能退” 消费提示:旅游者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计量单位是否与自己理解的一致,有些商品通常理解为1市斤的价格,也有些地区按公斤标价,或者特殊贵重商品以两、克为单位计价。
如果销售者故意弱化价格单位,诱骗消费者购买,可能构成价格欺诈,缺斤短两更是明显的欺诈行为未付款的,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商家不得强制交易已付款的,消费者不但可以要求退货退款,还可以要求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旅行中发生纠纷 找谁说理? 旅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人生地不熟,找谁来解决? 消费提示:旅游纠纷有多种解决途径,双方可先自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当地消费者协会介入,也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向当地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沈阳市部分区县已经建立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消费者协会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事后拒绝自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旅游者也可在旅行结束后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据证据认定事实。
因此旅游者要注意妥善保管签订的合同和各类票据,及时留存身体和财物受损时的相关照片、录音、单据,以便维权使用 记者 周贤忠 catalogs:115814;contentid:12418594;publishdate:2024-03-14;author:张魏桔;file:1710383119566-bce75495-3798-46ed-9af3-1ecb4471c68d;source:29;from:沈阳日报;timestamp:2024-03-14 1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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