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产品预订:旅行社产品预订方案
#文旅##旅游##旅游法#2023年10月12日,新疆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告,该旅行社接待的2023年10月
#文旅##旅游##旅游法#2023年10月12日,新疆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告,该旅行社接待的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2023-帕米尔的秋天8日游”旅游团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经查明,该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使用非营运车辆承接旅游业务10月12日发生交通事故,致司机陈某腰椎骨折,肋骨断裂三根,车上2名旅游者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为单车事故,司机全责当事人新疆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935元、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另外,对法定代表人江某处以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根据本条的规定,旅行社是在组织旅游活动中订购产品和服务,也就是说这些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使用者是旅游者,因此必须对供应商的主体是否适格严加审查判断供应商是否合格的标准,主要是看是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者是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级质量标准认定合格的供应商。
第九十七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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